集中核算企业增值税申报规定
根据税务部门的指导,如果公司转为总部集中核算模式,则可以为其分支机构(包括其他省份的分支机构)的所有业务活动集中申报增值税。但是,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开具销项增值税发票 负责该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
确保符合进项增值税抵扣条件 用于分支机构运营。
此外,公司必须 地方增值税分配 有规定的生产设施 80/2021/TT-BTC 号通函第 12 条、第 13 条.

现实生活中的例子:
假设母公司在B省设有分支机构,且这些分支机构均使用母公司开具的发票,则在完全满足进项税抵扣条件的情况下,母公司可以向总公司联合申报纳税,并将税款分配至B省。
自营分公司增值税申报规定
与集中会计模式相比,如果分支机构直接销售商品并使用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发票,则该分支机构必须 进项税和销项税自行核算 你的。然后该分支将 向分支机构的直属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这意味着分公司必须在其所在省份的税务机关单独履行完整的纳税申报和缴纳手续。
现实生活中的例子:
C省的分支机构,如果自行销售货物并使用分支机构开具的发票,则需要单独申报纳税,向C省税务机关纳税。
凭商业合作合同申报增值税
对于与某个组织签订了商业合作合同(BCC),但未设立独立法人实体的公司,该公司必须 单独增值税申报 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商业合作合同。
企业需注意,分公司虽然没有设立单独的法人实体,但仍需遵守商业合作合同单独申报纳税的规定,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
履行时的注意事项以及申报错误的后果
企业在申报省外分支机构增值税时需要特别注意。申报错误或不完整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包括行政处罚。根据 第125/2020/ND-CP号法令如果企业申报有误,罚款金额可能为 200-500万越南盾 取决于违规的严重程度。
一些常见的处罚示例:
- 对企业错误申报应纳税额或者未按规定妥善划拨税款的,将按照125号令规定的具体处罚幅度进行处罚。
- 如果存在故意骗税的情况,罚款可能会更高,并且会影响公司的声誉。
总结
综上所述,省外分支机构的增值税申报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核算模式和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企业需要明确了解每种情况下一般申报或单独申报的规定,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为了保障企业的利益,掌握税务法规至关重要。企业应主动确定自己的纳税申报模式,并依法遵循正确的步骤。
参考:
- 2021 年 9 月 29 日发布的第 80/2021/TT-BTC 号通函,指导实施 2019 年《税收管理法》。
- 2020 年 10 月 19 日第 125/2020/ND-CP 号法令,规定了对税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