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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2025年5月21日 | 阅读时长11分钟

增值税抵扣方法

phương pháp khấu trừ thuế

主要内容

税前扣除法是计算增值税 (VAT) 的一种常用方法,广泛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选择并运用正确的税前扣除法不仅有助于优化成本,还能确保纳税申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本文将全面阐述税前扣除法,从法律规定到实践分析、案例分析以及企业错误应用税前扣除法的法律风险。

扣税法的法律依据

增值税抵扣方法已由第13/2008/QH12号增值税法(经第31/2013/QH13号增值税法和第106/2016/QH13号增值税法修订补充)明确规定。此外,第219/2013/TT-BTC号通知和第80/2021/TT-BTC号通知也是实施此方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根据219号文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单位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取得收入,并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具备会计账簿、发票和凭证的,适用税前扣除法。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增值税额-可抵扣进项增值税额。

这是基于实际增加值的税收计算机制,确保对同一经济价值不进行双重征税,符合国际惯例和越南关税一体化承诺。

适用税前扣除法的条件

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选择税收抵扣方法。先决条件包括:

  • 企业必须实行完整的会计制度,保存有效发票和凭证,使用增值税发票。
  •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从10亿越南盾起或以上的新成立企业,须自愿依此方式登记。
  • 在规定期限内按照06/GTGT表格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收减免方法的适用情况。

此外,某些特定行业,例如贸易、金融服务(银行)或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采用税前扣除法。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对收入采用直接法,不扣除投入,从而导致纳税义务大幅增加。

如何用抵扣法确定销项税和进项税

在税收抵扣法中,销项税和进项税是确定应纳税额的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Các phương pháp khấu trừ thuế GTGT năm 2025
2025年增值税抵扣办法

销项增值税是指按适用税率对所售商品和服务征收的税款。根据《增值税法》第8条,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增值税税率分为三种:0%、5%和10%。

进项增值税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目的购买应缴纳增值税的商品和服务。只有有效发票(包含卖方税号、完整的电子发票、金额超过2000万越南盾的非现金支付)才有资格抵扣。

税前扣除方法计算说明表
目标 金额(越南盾)
应税收入 1.000.000.000
输出增值税 (10%) 100.000.000
合格进项增值税 60.000.000
应缴增值税 40.000.000

通过使用税收减免法,企业可以比直接法更有效地规划税收和控制成本。

扣除法纳税申报及会计处理

采用抵扣税款法的企业必须根据01/GTGT表格,定期申报纳税,并附上进项和出项发票清单。申报方式为每月或每季度,具体方式取决于上一年度的收入规模。

根据 80/2021/TT-BTC 通函如果按月申报,则提交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下个月的 20 日;如果按季度申报,则提交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在会计方面,进项增值税反映在账户133中,而销项税记录在账户3331中。在期末,会计人员将进行核对,并确定应缴纳或可扣除的税额,并将其转入下一期间。

进项税不得抵扣的情况

企业在实行税前抵扣法时,需要特别注意不可抵扣的进项税,包括:

  • 发票内容不按规定齐全。
    非营业费用需缴纳增值税。
  • 购买价值 2000 万越南盾或以上但以现金支付的商品的发票。
  • 生产经营活动的进项发票不征税。

对故意申报不符合条件的进项税抵扣的,将依据第125/2020/ND-CP号法令第16条规定处理,对错误申报的税额处以最高20%的罚款,对少缴的税额处以每天0.03%的罚款。

企业税前扣除法的实际应用

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全国适用抵扣税款办法的企业超过62万家,占增值税申报企业总数的85.1万家以上。

在制造和贸易领域,抵扣法被认为是避免供应链中双重征税的有效工具。例如:

A企业专营电子设备制造,每月采购原材料增值税总额为9000万越南盾,销售成品后收入12亿越南盾,销项增值税为1.2亿越南盾。当时应纳税额为3000万越南盾。如果不采用抵扣税额的方法,企业将需要缴纳高达1.2亿越南盾的增值税,严重影响利润。

法律风险及防范

应用税收减免方法时的一些常见错误:

  • 买卖没有实际货物的假增值税发票。
  • 进项或输出增值税核算时间错误。
  • 未能按照《会计法》规定的10年期限完整保留文件。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企业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 在税务总局系统上核对发票信息。
  • 制定与发票和文件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
  • 定期审查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 对会计部门进行与税收减免方法相关的法律更新培训。

总结

了解并正确运用税前扣除方法,是现行税制下企业的义务,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权利。该方法使企业能够根据实际增值额准确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同时避免“税上加税”现象对供应链造成阻碍。

然而,在享受这些好处的同时,企业也有责任严格遵守相关原则、条件和法律规定。忽视发票记录时间、付款条件或文件保管要求等细节,可能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应定期更新法律法规,投资建设内部会计和控制系统,并主动与税务机关协调,妥善实施税收抵扣措施,为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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